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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2日电,《深圳经济特区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是深圳市人大常委会今年的重点立法项目,已经两次过审,拟提交本月下旬召开的深圳市人大常委会会议进行第三次审议。深圳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骆文智说,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网络经济、平台经济、数字经济等新业态不断涌现,为消费者带来便利的同时,也引发新的问题。条例与市民生活息息相关,备受各界关注。要用足用好经济特区立法权,积极、快速回应消费者权益保护出现的困难和问题,着力化解消费纠纷,为全方位织牢消费者权益保护“安全网”提供立法支撑和制度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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