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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全省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开展以来,甘肃省酒泉市认真落实相关部署要求,在宣传发动和二次自查上再聚焦、再发力,在整改落实上持续用力,多措并举推动专项整治走深走实。

宣传发动再度发力,问题线索持续增加

持续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新闻媒体优势,采取多种方式,开展宣传造势,多渠道、多层面、多维度发动和依靠群众参与整治,大力营造开门搞整治的浓厚氛围。全市司法行政、公安、交通运输部门通过主流媒体播报征集问题线索公告和整治工作方面的新闻95条,在门户网站、今日头条、微信公众号等网络平台发布公告和整治信息480余条,形成了全方位、全时空、全天候的宣传攻势。市县两级组派出16支专项整治宣传队,深入乡村、社区、企业和人员相对集中的公共场所,张贴标语、引导群众扫描二维码、现场填写调查问卷,面对面征求群众意见建议。至目前,全市共张贴问题线索受理举报二维码2900张,悬挂宣传横幅450条,滚动播放专项整治信息30000余次,开展大型宣传活动72场次,发放宣传资料33000余份。全市公安、交通运输部门不断创新“开门整治”方式方法,先后召开恳谈会50余场次,走访企业143家,聘请社会监督员112名,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开展民意调查、行风评议12次,征求意见建议90余条,征集新的问题线索16条,增加了16.7%。

二次自查再度发力,自查自纠持续突破

针对第一轮自查自纠暴露出来的自查问题程序不规范、标准不统一、自查问题不具体、落不实等问题,再一次将“六个方面”突出问题细化分解为22个具体问题,制定自查报告表格模板,以二次自查为抓手,层层传导压力,靠实工作措施,推进专项整治取得新突破。市县两级借助二次自查,在自查自纠上再发力,认真组织公安、交通运输系统全体执法人员全员开展突出问题大排查。广大执法人员紧紧盯住六个方面22条问题,在自查的基础上,采取召开自查会的形式,面对面开展互纠互查,针对排查出的问题,列出整改“计划书”,排出整改“时间表”,实行销号管理。截至目前,全市共518人二次自查问题77条,自查问题总数增加了39.5%。

整改落实持续发力,执法环境更加优化

酒泉市严格落实“受理、甄别、转办、办结、反馈、回访”全链条闭环式管理,按照“一问题一方案一报告一卷宗”标准,健全完善了问题线索收集核实处置反馈工作机制,采取逐个过筛、逐项核查、逐一督办等措施,对群众反映的49条问题线索进行了督办,通过“跟踪回访”“事后复查”等方式,对已整改问题进行“回头看”。截至目前,全市共受理群众反映问题线索49件,办结46件,办结率为93.88%;针对272条自查检视问题,制定整改措施327条,整改问题249条,限期整改23条,整改率为91.54%;结合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有针对性地开展警示教育21次,提醒约谈6人,对6名责任人及2个基层单位进行了问责处理,发挥了警示一个、教育一片的作用。全市公安、交通部门结合各自实际,在健全完善长效机制上下功夫,在补齐短板弱项上见真章,先后对公安、交通领域现行的44项制度规定进行了全面清理,修改完善 42 项,废止 2 项,新出台25 项。采取举办“公安夜校”“交通执法大讲堂”“执法突出问题研讨会”“行政执法大练兵大比武”等形式,对610名执法人员进行了60学时的综合业务技能培训。

坚持“从群众意见最大的问题查起,从群众最不满意的问题改起”用“群众满意不满意”来检验专项整治成效。专项整治开展以来,酒泉市针对个别路段事故易发、多发问题,增设和改造信号设施和安全提示标志12 处,拆除群众反映强烈的限高、限宽设施5处,使人民群众真真切切感受到了专项整治带来的新变化,极大地增强了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酒泉市司法局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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