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以来,省应急管理厅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法治政府建设有关工作部署,全面推进法治应急,突出依法行政,严格制度执行,强化法治监督,推进普法宣传,持续完善依法行政工作机制,着力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及时应对处置各类灾害事故,应急管理领域法治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在2021年度河北省依法行政考核中被评为优秀等次。

提高政治站位,充分发挥党委领导作用

省应急管理厅始终坚持党的领导,把推进法治建设工作作为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实际行动和现实检验,扎实推进应急管理领域法治建设工作。

落实法治建设责任,统筹部署实施。作为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厅主要负责人充分履行法治建设重要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职责,按照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细化年度法治建设举措,将其纳入全省应急管理工作要点、安全生产工作要点。通过召开党委会、厅长办公会、专题会,以及深入一线调研督导等方式,对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确保法治建设与总体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考核、同奖惩。

健全决策机制,提高决策质量。注重完善重大事项决策规则,省应急管理厅组织制定《厅党委“工作调度例会”细则(试行)》《法律顾问管理办法(试行)》等文件,形成“用制度管人、用制度管事”的体制机制。完善法律顾问工作机制,做到所有合同、重大行政处罚、事故调查处理建议等均由法律顾问审查并提出意见,所有“三重一大”事项均经集体讨论决定。探索建立重大行政决策事前评估和事后评价机制,将各项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全面提升工作质量。

做好总体设计,推动法治建设有序开展

省应急管理厅对标对表各类规划和改革任务,坚持方向不变、力度不减,着力补短板、强弱项,持续推进全省应急管理系统法治建设。

加快编制河北省应急管理“十四五”规划。将“加强应急管理法治建设”作为我省应急管理“十四五”规划的7项主要任务之一,坚持与上位规划“同步研究、同步部署、同年出台”的原则,及时对接《河北省国民经济“十四五”规划纲要》《“十四五”国家应急体系规划》,持续抓好规划编制工作。2022年3月6日,省政府印发《河北省“十四五”应急管理体系规划》。

贯彻落实法治建设规划方案。抽调专人参与《法治河北建设规划(2021—2025年)》等文件起草工作。建立落实《法治河北建设规划(2021—2025年)》《河北省法治社会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等任务清单和工作台账,定期汇总工作进展,将落实情况纳入考核,推动工作落实。

积极推进应急管理体制改革。我省在全国率先出台省级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实施方案,首个制定《应急管理系统安全生产分类分级执法暂行办法》。及时召开全省宣贯会议宣传解读改革要点,指导市县解决重点难点问题,按照“编随事走、人随编走”的原则,推动“局队合一”体制改革。截至目前,全省13个市(含定州、辛集市)及雄安新区已制定印发本级实施方案,共有55个县区完成“局队合一”体制改革。全省2254个乡镇(街道)全部设立应急管理办公室,实有人员10437人,实现省市县乡四级应急管理体系全覆盖。

强化法治支撑,完善应急管理地方法规标准体系

立足我省实际,省应急管理厅坚持科学立法立标,持续推进地方应急管理法规标准制定,强化安全发展的法规标准保障。

持续加强地方立法。研究报送“十四五”时期省政府立法规划项目建议,提请将《河北省应急避难场所管理办法》《河北省安全生产条例》《河北省消防条例》列为2022年省政府立法计划项目。开展《河北省应急避难场所管理办法》立法调研并形成草案初稿。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修订情况,对地方性法规规章进行审视并提出修订意见,向省政府提交地方性法规情况“回头看”报告。全程指导唐山市起草《唐山市防灾减灾救灾条例》,填补地方立法空白,发挥立法“试验田”作用,该条例被评为2021年度全省“十大法治成果”。

不断完善地方标准体系。深入指导迁安市推进省级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综合标准化示范试点,组织申报6项地方标准并获得立项。《不锈钢消防给水管道系统安全技术规范》通过专家论证,《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管理规范》等2项被批准实施,全省已发布实施应急管理领域地方标准达83项。对“河北省安全生产标准体系”和“河北省应急管理标准体系”等两个平台定期维护更新,目前两个平台共收录10495部国家、行业和地方标准。向基层应急管理部门和企业免费发放标准体系平台账号,实现标准资源共享。

强化规范性文件管理。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集体审议、备案审查等规定,保障文件合法合规,同时明确责任,全面做好规范性文件政策解读。强化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刚性约束,对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政策措施文件进行公平竞争审查,积极服务优化营商环境。多轮次组织开展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重点结合行政处罚法等规定,对地方性法规、省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维护法制统一、保障政令畅通。

抓住关键环节,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经省委编办批准,省应急管理厅专门成立执法监督处,全面强化执法监督,全方位、全过程、全链条深入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不断加大执法力度,扎实推进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

科学制定执法计划。按照分级分类的要求编制年度执法计划,确定全年监督检查企业不少于650家,经省政府同意后报应急管理部备案并实施。将随机抽查作为重要方式,确定全年抽查企业107家,比2020年(95家)增加12家,增幅12.63%。探索将“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与信用风险分级管理相结合,持续提高监管执法实效。

动态调整执法清单。根据《行政处罚法》《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修订情况,及时调整《行政执法事项清单》《罚没事项清单》,全力压缩、消除权力设租寻租空间,确保规范执法。省应急管理厅《行政执法事项清单(2021版)》涉及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检查、行政强制、行政征收等5大类事项共计233项,《罚没事项清单(2021版)》涉及事项共计209项。

同时,省应急管理厅完善执法质量通报制度,全面推进执法监督,完善考核评价机制。

2021年,全省应急管理系统始终保持打非治违高压态势,突出环京周边、北京冬奥赛区、雄安新区等重点地区和重点行业、重点企业,执法检查55777家次,查处隐患问题83239项、整改率96.38%,实施行政处罚10704次、处罚率19.2%,经济处罚2.27亿元。在全国应急管理政策法规工作会议上,我省就规范执法作了典型发言。

深入推进依法行政,扎实推动应急管理工作开展

省应急管理厅将法治作为加强应急管理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的重要保障,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全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应急管理事业取得新成就。

坚持底线思维,有效防范化解安全风险。深刻吸取相关事故教训,认真组织“防风险 除隐患 保安全”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燃气安全生产大检查、重点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等行动,实行“驻守式”督导检查,持续推动存量隐患及时全部整治到位、增量隐患动态清零。2021年1—12月份,全省安全生产形势总体稳定,各类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同比下降18.7%、11.7%,继续保持“双下降”,未发生特别重大事故。

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切实提升防灾减灾救灾工作质量。坚持以防为主,持续开展打击野外违法用火专项行动,率先在全国建成森林草原防火视频监控系统,严格落实24小时领导带班值班制度,85支7000余名森林草原消防专业队伍全员备勤。全省共发生森林火灾7起,同比减少6起,未发生重大及以上森林火灾,未发生草原火灾和人员伤亡事故,连续两年实现重要时段“零火灾”。

坚持防抗结合,面对河北强降雨密集、降水量大、秋汛重,历史同期罕见的复杂严峻形势,省应急管理厅全面落实党政领导防汛包联工作机制,果断启用宁晋泊等3处蓄滞洪区,启动防汛防台风应急响应11次,发送预警信息30万条、安全提示5亿条,提前转移群众30.61万人次,平稳度过汛期,没有发生群众伤亡事件。紧急驰援河南洪涝灾区,得到河南省委省政府充分肯定。

坚持多措并举,调整省减灾委成员单位及职责,开展12次自然灾害风险会商研判,有序有力组织实施自然灾害防治重点工程,按时按质完成我省灾害综合风险普查试点和清查任务。我省风险普查总体进度在全国应急管理系统中位于前列。结合地震风险评估,制定冬奥会张家口赛区救灾物资保障方案和工作预案。

同时,省应急管理厅坚持防患于未然,基本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应急预案体系,持续强化应急救援能力。

深入推进法治宣传,努力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

结合“八五”普法规划部署,省应急管理厅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普遍提升应急管理法治素养。

精准开展企业普法。在安全生产执法检查过程中,严格执行“启动会+现场执法检查+总结会”“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岗位操作员工全过程在场”和“执法+专家”的“三位一体”执法模式,针对发现的具体隐患和问题,由执法人员和随队专家向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一线员工详细就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定进行答疑解惑,提供咨询援助,将服务寓于执法之中,督促企业有效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广泛进行社会法治宣传。不断创新形式、丰富载体,以喜闻乐见的方式吸引群众参与到应急管理普法活动当中。先后开展安全宣传“五进”“安全生产月”“防灾减灾周”等活动。安全生产“开工第一课”“开学安全第一课”系列网络直播讲座收看人次突破500万,第二季《一路向前》全民应急知识竞技综艺节目参与人次达2.4亿。通过各种途径,省应急管理厅广泛宣传应急管理法律法规,进一步促进了社会公众法治意识、安全意识的提升。(潘文静)

关键词: 河北省应急管理厅 依法行政考核 应急管理领域 依法行政工作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