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披露了一份一审民事判决书,对新浪微博诉字节跳动不正当竞争纠纷案作出了判决。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字节跳动需依法赔偿新浪微博经济损失 2000 万元及合理开支 115.7 万元。

IT之家了解到,原告称,2016 年 10 月起 字节公司利用技术手段抓取,或由其公司员工以人工复制方式大规模获取源发自新浪微博的内容,并紧随其后发布、展示在今日头条中,向用户进行传播。

判决书显示,判决生效之日(5 月 17 日)起,被告北京字节跳动科技有限公司立即停止 "抄袭搬运" 等不正当竞争行为。同时字节跳动需在头条网首页及其微博官方帐号 "今日头条" 置顶位置连续七日刊登声明,就涉案不正当竞争行为为原告新浪微博消除影响。

对此法院判决书中强调称,如字节跳动逾期不履行刊登声明行为,法院将依新浪微博的申请,在相关媒体公布判决主要内容,费用由字节跳动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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