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实施要求,规范全市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工作,推动执法人员知识体系迭代更新,9 月18日,贵阳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组织开展专题培训,全市生态环境系统执法人员参加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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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由贵阳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陈虎主讲,聚焦《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施行后行政处罚裁量以及《贵州省生态环境行政裁量权基准(2026 版)》开展解读。

培训会上,陈虎结合日常执法办案真实案例,深入浅出讲解法典出台的时代背景、贵州省新版裁量基准适用要求、执法裁量应当遵循的基本原则,对罚款计算方式、裁量表选用、企业及相关责任人处罚规则进行实务讲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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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参训人员还围绕执法工作中遇到的典型案例开展讨论交流,结合办案实际各抒己见,进一步理清案件办理中的实操难点。

陈虎在培训中着重强调,全体执法人员要及时转变办案思路,破除旧有法律适用的路径依赖。案件查办过程中,既要全面查清违法事实,做到每宗案件事实清楚、于法有据;又要坚持宽严相济的执法导向,对符合条件的轻微违法行为强化教育疏导,实现处罚与教育有机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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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一步,贵阳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还将组织多场次专题培训,持续强化全体执法人员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的理解运用,规范全市生态环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行政执法质效,推动新法落地见效。

文丨唐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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