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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假诉讼俗称“打假官司”,这类案件具有作案手法隐蔽复杂、案件线索发现难、案犯领域集中于涉财险型纠纷、案件多发高发等特点,破坏诉讼秩序及公平竞争,因此被称作民事诉讼中的“毒瘤”。日前,北京企业法律风险防控研究会、北京市仲裁委员会等机构举办“虚假诉讼治理与争议实质性化解”研讨会,聚焦虚假诉讼治理。

根据最高法院公布的数据,2017年至2020年,全国法院共查处虚假诉讼案件1.23万件,共审结涉虚假诉讼刑事案件2079件,案件数量逐年大幅上升,包括林某某勾结公证员诈骗老年人房产“套路贷”涉黑案、虞某某特大“网络套路贷”专案等系列重大案件。最高法院刑事审判第五庭原庭长张明在这次研讨会上建议,各级公检法机关可以通过建立联席会议制度,整治虚假诉讼。北京市仲裁委员会、北京国际仲裁中心处长张皓亮认为,可以从研究相关法律理论、民事法律证据理论、补偿受害者、提升民事审判人员的素质和审判灵活性四个方面解决虚假诉讼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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