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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子晚报讯(记者 郭小川)5月24日,记者从南通苏锡通园区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为落实南通市“营商环境提升年”各项任务,园区在南通2023年营商环境优化提升举措“新66条”基础上,根据发展的实际需要,聚焦六大环境建设,创新推出18条优化举措,进一步提升园区营商环境“辨识度”,更加精准、精细服务经济发展,为高水平建设“沪苏跨江融合发展试验区”营造一流营商环境。

苏锡通园区具有中国、新加坡和奥地利跨国合作的优势,具有苏州、无锡、南通三市跨江联动的特点,是南通对外开放的重要窗口和跨江融合发展的桥头堡。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一流营商环境,是推动园区高水平建设“沪苏跨江融合发展试验区”的重要保障。

今年4月,南通市发布2023年营商环境优化提升举措“新66条”,从政策环境、市场环境、政务环境、法治环境、开放环境、人文环境等六个方面,进一步优化企业服务和政策举措,打造更具吸引力和竞争力的城市“软实力”。

在“新66条”基础上,园区从自身的目标定位、发展阶段、实际需求出发,以适当超前、深化改革为原则,围绕打造营商环境最高地的目标定位,聚焦“政策、市场、政务、法治、开放、人文”六个环境建设,创新推出具有园区特色的18条优化提升举措,推动营商环境迭代更新、提档升级,持续擦亮“万事好通•舒心办”营商服务品牌,提升园区营商环境“辨识度”。

建立营商环境工作议事协调机制,是园区营商环境优化提升举措的具体实践之一。根据工作需要,适时召集成员单位召开工作协商会议,聚焦招商引资、项目建设、企业培育等重点领域,为市场主体提供全周期“保姆式”服务,破解企业投资生产经营等全生命周期中的“堵点”“痛点”,推进涉及优化营商环境问题有效解决。

建立执法检查“一次查一起查”工作机制和重点企业执法司法“白名单”制度,是进一步优化园区法治营商环境的创新做法。举措明确,对园区认定的“白名单”企业实施包容审慎监管,推行“五张清单”。对非重点监管行业、企业,按照“不触发、不监管”原则,推行“触发式”监管机制,切实做到无事不扰。严格执行轻微违法行为行政免罚轻罚清单,拓展细化市场监管领域轻微违法首违不罚、免予处罚、减轻处罚、不予行政强制措施“四张清单”,为“企业敢闯”营造良好的监管环境。

苏锡通园区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通过“66+18”营商环境优化提升举措的落实,力争在服务企业开办、审批服务、项目推进、惠企便民四大领域方面取得更大突破。将进一步学习借鉴北京、上海、苏南等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地区先进经验,复制借鉴推广一批营商环境创新试点改革举措,持续提升服务市场主体的能力水平,实现赋能发展“增实效”。

校对 陶善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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