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微网消息,10月19日晚间,珠海冠宇发布公告称,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珠海冠宇”或“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浙江冠宇电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冠宇”或“甲方”)与常州锂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常州锂源”或“乙方”)于2022年10月19日签订了《战略合作协议》,双方决定建立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在磷酸铁锂材料生产、开发、加工、销售等方面,以及磷酸铁锂材料全领域应用方向的合作研发上,利用各自的优势,进行全面、深入的合作。


【资料图】

根据公告内容显示,主要合作内容如下:

(1)乙方(代表乙方及其关联企业,关联企业指控制该方、受该方控制或与该方由同一主体控制的公司或其他合法实体,下同)承诺以自有技术、专利和合法取得的其他技术为基础与甲方(代表甲方及其关联企业,下同)合作,并承诺销售给甲方的产品不存在侵犯任何第三方合法权利,包括但不限于专利、商标、 商业秘密等情形。

(2)甲、乙双方在磷酸铁锂材料生产、开发、加工、销售等方面,利用各自的优势,进行全面的合作。

(3)双方就合作期限内12万吨(“保证供应量”)磷酸铁锂项目展开深入合作,乙方承诺原则上按保证供应量向甲方提供磷酸铁锂产品的供应保证,并且同意保持在保证供应量的基础上增加﹢30%的柔性供应能力。

(4)甲方承诺,在乙方所提供的产品满足甲方技术、质量、价格、交期等技术和商务条件的前提下,甲方在合作期间内向乙方采购的数量原则上应不低于保证供应量的60%(“承诺采购量”)。但双方同意实际采购数量及型号以甲方下达的采购订单为准。

(5)若因甲方增加订单量超出乙方上述承诺的保证供应量范围时,乙方需立即启动绿色通道,优先满足甲方的采购需求。

(6)如甲方采购订单受客需减少等市场变化情况而减少的,甲方应当提前 通知乙方。在此情况下,甲方采购数量不受承诺采购量的限制。乙方在满足甲方订单前提下可将富余产能转给其他客户。一旦甲方订单恢复,乙方承诺优先处理甲方订单,并在保证供应量的范围内满足甲方的采购需求。

(7)乙方销售给甲方的磷酸铁锂产品,应满足甲方在供应商质量协议书及采购标准等资料和文件中明确的产品质量和技术要求。

(8)乙方销售给甲方的磷酸铁锂产品的价格,在同等条件下应给予适当优惠,具体销售价格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确定。

(9)针对乙方的新产品、新技术,乙方应及时与甲方进行技术交流,进行信息共享。同时,乙方应优先提供样品供甲方测试,优先供应甲方。

同时,双方一致同意针对磷酸铁锂材料全领域应用方向的合作研发开展深入合作。

珠海冠宇表示,常州锂源是由上交所主板上市公司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控股的锂电池正极材料企业,有着丰富的锂电池正极材料的研发和生产经验。本次签订《战略合作协议》有利于双方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发挥双方业务协同效应。本次合作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有利于进一步增强公司供应链的稳定性,促进公司的长远发展。(校对/李帅)

关键词: 珠海冠宇子公司与常州锂源签订战略合作协议 珠海冠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