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交所科创板官网显示,中钢洛耐重启IPO进程,中止审核财务资料过期导致的中止事项已消除。同时,上交所在第二轮问询中再次要求中钢洛耐说明控制权变更问题,外界对此也质疑不断,对此公司回复称,托管不会导致控制权发生变更。

9月28日,中钢洛耐科技有限公司(简称“中钢洛耐”)科创板IPO审核状态变更为“已问询”。此前,因中钢洛耐上市申请文件记载的财务资料已过有效期,上交所于6月30日中止其发行上市审核。

据招股说明书披露,中钢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简称“中钢科技”)系中钢洛耐控股股东,中钢科技将其持有的2.54亿元(占中钢科技所持股份的 59.94%)中钢洛耐股权质押给国家开发银行。另外,中钢集团将其持有中钢股份股权中的 60.99% 的股权被质押,被担保的主债权金额为 82.24亿元。如果相关债务到期后无法履行债务,债务人行使质押权,可能导致公司的控股股东或间接控股股东发生变更。

据悉,中钢集团为中钢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母公司,系为中钢洛耐间接股东。此前的公告显示,控股股东中钢集团拟由中国宝武钢铁集团有限公司进行托管。

在科创板IPO首轮问询中,控制权稳定性就受到交易所关注。中钢洛耐回复交易所称,中钢科技、中钢集团分别说明将采取有效措施,维持发行人的控制权稳定,合法有效,在国务院国资委及中国宝武的支持下,具有可执行性。且该说明已履行必要的审议决策程序。

对于公司回复,外界质疑声依旧不断。对此,在第二轮问询中,上交所再次对控制权给予关注。再次要求公司说明中钢集团、中国宝武相关上市公司、拟上市公司是否存在未将实际控制人认定至国务院国资委的情况,上述托管是否导致发行人控制权的变更。

对此公司回复称,中钢洛耐实控人认定为国务院国资委,中国宝武托管期间,中钢集团封闭运行,单独核算,单独考核,不纳入中国宝武财务报表合并范围,中国宝武对中钢集团不享有利润分配、资产处置和绩效考核等权利。即上述托管不会导致发行人控制权变更。

值得注意的是,发行人及保荐机构在3月11日的回复中不仅对上交所的问询进行了回复,还对媒体的相关质疑和报道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意见。整个回复函足足500页,堪比招股说明书。

中钢洛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位于河南省洛阳市,前身为中钢集团耐火材料有限公司,是新中国成立后“一五”期间建设的第一座大型多品种耐火材料商品生产企业。

2020年12月21日,中钢洛耐披露了招股书,拟登陆科创板。据招股书等公开材料显示,公司拟发行不超过2.25亿股,预计募资总额6亿元,用于年产9万吨新型耐火材料等3个扩产项目及新材料研发中心建设。2017年至2020年前三季度,中钢洛耐分别实现营业收入14.18亿元、16.41亿元、18.20亿元、15.23亿元;实现归母净利润1,007.88万元、9,686.44万元、1.35亿元、1.57亿元。(张晨静)

关键词: 中钢洛耐 IPO 中止审核 财务资料 中止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