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部等四部门近日印发《关于深化汽车维修数据综合应用有关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依托汽车维修电子健康档案系统(以下简称电子健康档案系统),积极引导《汽车维修业开业条件》中明确的汽车综合小修经营者,以及从事发动机、变速器、车身、空调、电气系统维修和四轮定位业务的专项维修经营者,于2022年底前实现维修电子记录数据的实时归集。

在定位方面,《通知》提出,各级电子健康档案系统运行单位要进一步突出汽车维修数据的公益服务属性,在依法依规、确保安全的前提下,无偿向车辆所有人提供其车辆的维修信息查询服务,无偿向交通运输、商务、生态环境、市场监管等部门履行监管职责提供相应的信息查询服务,无偿向消费者提供不涉及个人隐私及商业秘密的汽车维修经营者基础信息和质量信誉信息查询服务。同时,进一步改进完善汽车维修服务质量车主评价机制。

在挖掘数据信息资源方面,《通知》提出推动提升维修服务品质、促进改善车辆技术水平、提高汽车排放检验与维护制度实施效果、助力开展二手车透明交易、推进固体废物信息追溯管理等几个方面的工作。

其中,在促进改善车辆技术水平方面,《通知》要求,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组织汽车维修经营者依托电子健康档案系统,加强车辆故障信息梳理分析,精准发现易发多发的技术问题,并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向车辆生产和零部件制造企业予以反馈。鼓励汽车维修经营者和车主通过电子健康档案系统,反映车辆和零部件可能存在的质量缺陷。(杜鑫)

关键词: 通知 电子 维修 实时归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