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近日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要求,拓展非物质文化遗产利用路径,深化文旅融合,坚持以文塑旅、以旅彰文,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与旅游高水平融合、高质量发展。

《意见》明确,到2035年,江苏省非物质文化遗产得到全面有效保护,传承活力明显增强,工作制度更加完善,传承体系更加健全,保护理念更加深入人心,国际国内影响力显著提升,在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和服务国家重大战略中的作用更加彰显。

《意见》提出,支持利用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发展乡村旅游等业态,推出一批具有鲜明非物质文化遗产特色的主题旅游线路、研学旅游产品和演艺作品。支持非物质文化遗产有机融入景区、度假区,建设非物质文化遗产特色景区,建好用好“非遗旅游体验基地”,深入开展“无限定空间非遗进景区”活动。在有效保护前提下,鼓励合理利用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进行文艺创作和文创设计,提高品质和文化内涵。支持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与生产生活、创意设计、市场需求相衔接,打造一批消费潜力大的特色产品,培育一批竞争力强的特色企业,建设一批集聚度高的特色园区。

《意见》还提出,要从扎实做好调查记录工作、加强代表性项目管理、推进代表性传承人队伍建设、提升区域性整体保护水平等方面,进一步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通过建设传承体验设施、科技赋能、加大理论研究力度等方式,增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活力;加大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播普及力度,使其适应媒体深度融合趋势、融入国民教育、拓宽境外传播渠道。(邰子君)

关键词: 非物质文化遗产 文旅融合 乡村旅游 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