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等五部门日前印发《职业学校办学条件达标工程实施方案》,明确各地职业学校办学条件重点监测指标全部达标的学校比例,到2023年底达到80%以上,到2025年底达到90%以上。对到2025年底仍不能达标的学校,将采取调减招生计划等措施。

高职院校自2019年实施扩招以来,三年累计扩招413万人,总体办学规模相比扩招前增加38.92%。方案明确,高职院校办学条件重点监测指标包括师生比、具有研究生学位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生均教学行政用房、生均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和生均图书,中职院校办学条件重点监测指标包括校园占地面积、生均用地面积、校舍建筑面积、生均校舍建筑面积、专任教师总数、师生比、仪器设备总值、生均仪器设备值和生均图书。

教育部要求,各地应统筹区域职业教育资源,结合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求,采取合并、集团化办学、终止办学等形式,优化职业学校布局,合理确定招生规模。对办学质量差、社会不认可、各项指标严重不达标的学校要依法进行合并或终止办学。对拟集团化办学学校,须在校园、校舍、师资、仪器设备等方面开展实质性共建共享,并整体考核办学条件。对拟合并学校,须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变更备案信息。(何蕊)

关键词: 职业学校办学条件达标工程实施方案 采取调减招生计划 区域职业教育资源 区域经济社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