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2025学年面向中小学生的全国性竞赛活动名单日前公布,共有44项竞赛进入名单。竞赛以及竞赛产生的结果不得作为中小学招生入学的依据和高考加分项目。

据悉,此次公布的竞赛活动名单中,既有培育自然科学素养、人文综合素养、艺术体育类等传统竞赛,又新增一批与高精尖科学技术有关的竞赛,同时新增劳动技能、文化遗产等综合素质类型竞赛,进一步优化了竞赛结构。

教育部校外教育培训监管司负责人介绍,竞赛应坚持公益性,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不得面向参赛的学生、家长或老师开展培训。不得借竞赛之名开展等级考试违规收取费用。赞助单位不得借赞助竞赛活动进行相关营销、促销活动。不得以任何方式向学生或组织学生参赛的学校转嫁竞赛活动成本。

该负责人表示,地方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各中小学校、各类教育机构和其他机构不得组织承办或组织中小学生参加名单之外的竞赛活动,不得为违规竞赛提供场地、经费等条件。教育部将强化对竞赛活动的监督检查,对违规举办的,将严肃处理,有关处理情况及时通过教育部官方渠道向社会公告。

据介绍,名单内的竞赛举办时间原则上为2022年9月至2025年8月,在此期间每学年举办不得超过1次,累计不超过3次。(于霏)

关键词: 全国性竞赛活动名单 综合素质类型竞赛 竞赛结果不得作为招生依据和高考加分项目 人文综合素养 教育部校外教育培训监管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