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向分配招生是维护教育公平,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重要手段。昨天记者从市教育局获悉:2022年,市直属普通高中定向分配计划增加440人,增幅达24.7%。

市直属普通高中的定向分配招生计划首先由市教育局根据符合普通高中条件的中考报名人数分到各区(海曙、江北、鄞州、宁波国家高新区)和直属初中,由各区教育行政部门制订分配具体办法再分到各区初中学校。文件明确,各区在分配时应遵循75:25的原则,定向分配名额的75%应按各初中学校符合条件的中考报名人数基本均衡地分配到各初中学校,其余名额根据初中学校规范办学行为及办学水平等情况统筹分配。鉴于宁波二中无住宿条件,各区教育行政部门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统筹。

2023年起,普通高中定向分配招生100%的名额按照各初中符合普通高中报名条件人数均衡分配。

为保证定向分配招生计划实施的公平性,文件规定了学生需要同时满足学籍和综合素质评价两项要求,方可报名:

1.学籍要求。2022年定向分配招生可以报名者须为中心城区和直属初中学校有正式学籍且自2020年5月起无转学行为的应届毕业生;2023年起,定向分配招生报名者须为同一初中学校具有完整3年学籍的应届毕业生。

2.综合素质评价要求。定向分配招生计划报名学生初中综合素质评价测评品德表现描述应为良好,运动健康、艺术素养、创新实践等第应为1A2B及以上。若有学校处分未被撤销或有违法行为的,则无定向分配招生参与资格。

符合定向分配招生报名资格且没有被自主招生录取的考生,可以在中考成绩发布后依据自己的中考成绩,结合各普通高中定向到自己初中学校的名额,自主选择填报1个定向志愿。(蒋炜宁)

关键词: 普通高中定向分配 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定向分配招生 维护教育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