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市将于6月1日起正式办理婚姻登记“跨省通办”业务。记者从北京市民政局了解到,自5月27日零时起,全市16区的婚姻登记机关均可受理跨省办理婚姻登记业务的预约申请。非户籍常住人口持有效期内的北京市居住证或工作居住证,即可在京办理婚姻登记。

近日,国务院批复同意北京市实施内地居民结婚登记和离婚登记“跨省通办”试点。根据民政部部署和试点工作安排,本市将于6月1日起开展“跨省通办”婚姻登记业务。

据了解,在婚姻登记“跨省通办”试点地区,婚姻登记双方如均非本地户籍,除了可以在一方的常住户口所在地办理婚姻登记外,还可以凭一方居住证和双方户口簿、身份证,在居住证发放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婚姻登记。

市民政局相关负责人提醒,公众申请跨省办理婚姻登记业务,应当提前进行网上预约。当事人可通过首都之窗或北京市民政局官方网站、“北京社会建设和民政”微信公众号、“京通”微信小程序等渠道进行分时段预约,在预约时间段持预约凭证及相关证件办理婚姻登记。自5月27日零时起,全市16区的婚姻登记机关已开始接受“跨省通办”预约。

据了解,公众在京办理跨省婚姻登记,除提交《婚姻登记条例》和《婚姻登记工作规范》规定的证件和证明材料外,还应当提交有效的北京市居住证或工作居住证。居住证过期的,应当在预约前到发证机关办理签注换发手续。本市户籍人口婚姻登记办理方式则与试点前没有变化。

现役军人与经常居住地为北京市的内地居民选择在京办理婚姻登记的,应当提交本人有效的军人证件、居民身份证、现役军人所在团级以上单位政治工作部门出具的《军人婚姻登记证明》及另一方有效的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北京市居住证或工作居住证。(王琪鹏)

关键词: 北京市民政局 北京市正式办理婚姻登记跨省通办业务 内地居民结婚登记 离婚登记跨省通办试点 婚姻登记工作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