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密云区法院宣判了一批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案件,6起案件的6名被告人均被判刑。

2020年7月至10月间,被告人陈某纠集多名被告人,多次从沈阳到北京密云办理多张银行卡和U盾,并出售给他人,后他人使用这些卡实施电信诈骗,总诈骗金额达200余万元。法院判处陈某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罚金15000元。

另一起案件中,被告人田某在不明他人身份的情况下有偿制作100余个虚假网贷APP,后被利用实施多起网络诈骗。最终,田某被判有期徒刑六个月,罚金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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